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二期工程消防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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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北京华泰隆鑫
地:北京
发布时间:2017-03-20
联系人: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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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泰隆鑫
产品详情
公开招标/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二期工程消防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二期工程消防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二期工程消防设施采购 1.2建设地点: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招标内容 2.1招标编号:0676-201611GC59/04 2.2招标设备名称及主要技术规格: 1.消防炮塔; 2.固定式消防炮; 3.移动式消防炮; 4.水幕喷头; 5.泵入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 6.泡沫液罐; 7.泵入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电控箱、控制室消防控制操作盘(电控柜)。 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3、商务要求 3.1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 3.2交货地点:日照港岚山港区中作业区。 3.3交货方式:车底板交货 3.4付款方式:2:7:1,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部分。 3.5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投标企业应是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消防系统生产商,经营范围包含消防设备的生产制造; 3.5.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在600万元以上; 3.5.3投标人应具有15万吨以上油品、液化品码头消防系统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5投标人财务状况和银行信誉良好; 3.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事项 4.1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述文件或资料复印件: 4.1.1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1.3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一份; 4.1.4提供业绩(以合同为准)复印件一份; 4.1.5财务状况及银行信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2各投标人不得取招标文件的某一部分设备进行投标,必须对本标段规定的所有设备进行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验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不进行资格审查,购买招标文件并不证明资格审查通过;在评标现场将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验证。 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招标议程安排 5.1发售标书时间:2017年3月16日-3月21日上午8:30-17:00(节**日除外),标书费9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下载投标资料进行投标。
联系人:张 鑫
手机 :136 8142 9318
邮箱 :zhangxin8899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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