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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三轮车要求
2011/9/9 14:35:58
浏览:846

 

 

    CPSA 0012《幼儿三轮车的标准要求和测试方法》是日本消费品保护委员会根据《消费品安全法》制定的自愿性标准,符合该标准则可以经认证加附日本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的SG标志。该标准适用于幼儿使用的踏板型三轮车(下面简称三轮车)。但是,带有推杆的三轮车除外。标准的要求包括:

 

1. 结构、外观和尺寸

  • 脚踏板离地的最小高度大于40 mm;
  • 车座中间部分离地的最大高度小于400 mm;
  • 带有靠背的自行车,车座中间部分与靠背顶端的距离小于200 mm。
     

2. 稳定性

  • 当前轮接触地面时,车把中央部分不从垂直方向向前伸出;
  • 当三轮车倾斜小于15度时,幼儿将不会跌落。
     

3. 负载耐受性

  • 当同时对左右车把的中间部分施加10 kg的力时,不发生诸如开裂、损坏或任何其他影响使用的变形;
  • 对于带有后踏板的三轮车,当对靠背施加20 kg的力时,不论靠背还是靠背连接部分及三轮车车身都不会发生诸如开裂、损坏或任何其他影响使用的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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