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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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员级别
- 全部
1. 联合提交的适用那些情况?
联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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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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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提交或分别提交
(可进行自由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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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a Ⅳ)中附录Ⅵ第4部分的物质的分类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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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aⅠ)中附录Ⅵ第1部分的物质的制造商和进口商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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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aⅤ)中附录Ⅵ中第5部分的物质的安全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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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a Ⅵ)中附录Ⅶ~Ⅺ的研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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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a Ⅱ)附录Ⅵ中第2部分的物质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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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b)当按照第14条规定,以附件Ⅰ的形式形成化学安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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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a Ⅶ)附录Ⅶ~Ⅺ要求的充分研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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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a Ⅲ)附件Ⅵ第3部分要求的物质制造和使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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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a Ⅸ)列于附录Ⅸ~Ⅹ的试验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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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a Ⅹ)附录Ⅵ第6部分的1~10 t物质的暴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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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项:第10条(a Ⅷ)基于条款10(a)(ⅳ)(ⅵ)(ⅶ)提交的信息已被评估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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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项:第10条(a Ⅷ)基于条款10(a)(ⅲ)提交的信息已被评估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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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项:第10条(a Ⅷ)基于条款10(b)提交的信息已被评估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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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还要在SIEF内部及以“外推法”辐射到的其他SIEF的沟通中充当联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