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分类是特殊的分类。
对物质而言,自分类只有在物质的协调没有时才可使用,对混合物而言,则必须采用自分类的方法。自分类的标准列于CLP法规的附件I的第2~5部分。
自分类时,需要做以下这些事:
- 收集可用的信息;
- 评估资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 评审分类标准相悖的信息;
- 进行自分类。
此外,符合下列情况时,还可以选用CLP的附件VII的转换表格,将已存的DSD和DPD分类转化为CLP分类:
- 若某物质在2010年12月1日前已按DSD分类或某混合物在2015年6月1日前按照DPD分类;
- 已经没有可用的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