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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是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是否存在短斤少量的行为,是否配有相应的公平秤;灌装的重量是否符合GB17276-1998规定;钢瓶内的液化石油气的残液重量是否符合标准;气瓶是否明示销售重量。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在用的计量器具是否经过了检定,是否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出厂合格证书。计量器具性能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并有相应的检定合格证书。
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对全市范围内的6家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点进行了计量监督检查,发现个别灌装站存在短斤缺两的问题。为此,检查人员严格根据《计量法》依法对存在问题的灌装单位进行了后处理,确保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