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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称:中国名牌产品将创新而不是终结
2010/7/19 15: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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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有媒体曝出的2012年“中国名牌产品”将终结的消息,国家质检总局予以否认。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表示,质检总局最近发出了一份《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标志使用问题的通知》,个别媒体对这一通知的理解有误。到目前为止,质检总局并没有确定停止使用“中国名牌产品”。相反,质检总局称,正在研究并重新启动中国名牌战略。而且中国名牌的评选机制一定要进行创新。

  昨天,京城某媒体报道,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2005年公布的493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0年9月有效期满;2006年公布的556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1年9月有效期满;2007年公布的856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这些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不得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该媒体据此分析,名牌标志将被陆续禁用,最晚的将于2012年期满。届时,“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将走入历史。

  “我们从没有说过中国名牌产品要禁用,此前也没有记者就此事向质检总局进行过咨询了解”,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办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说,质检总局6月22日下发了一份《关于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标志使用问题的通知》,媒体记者根据自己的理解对这份通知进行了“误读”。该人士向记者证实,质检总局从未说过中国名牌产品标志要禁用。

  记者了解到,从2001年开始,质检总局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中国名牌产品”评选,并于2005年推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选。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质检总局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因此最后一批“中国名牌产品”名单停留在2007年;在2008年和2009年,没有新的“中国名牌”出炉。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表示,2007年以前公布的中国名牌产品最晚将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但这并不意味着今后就不再评选“中国名牌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质检系统质量工作会上称,中国名牌的评选机制一定要进行创新。目前已达成两点共识:其一是食品类产品暂时不能进行评选;其二是中国名牌要要得到消费者认可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产生。因此业内分析,中国名牌战略将倾听更多消费者的呼声重新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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