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8日,欧委会在其官方公报OJ L 339第 45至52页公布了《委员会条例(EC) No 1275/2008,就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模式电能消耗的生态设计要求,执行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指令2005/32/EC》,这标志着欧盟EuP指令的第一个实施措施正式出台。该条例对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模式电能消耗的生态设计作了具体要求。 条例要求分两阶段实施其功耗限值: 第一阶段:在条例生效之后1年,关机或重新激活的待机模式下功耗不得超过1瓦,具有信息或状态显示的待机模式功耗不得超过2 W; 第二阶段:在条例生效之后4年,关机或重新激活动的待机模式下功耗不得超过0.5 W,而具有信息或状态显示的待机模式功耗不得超过1 W。 在信息要求方面,制造商需在其技术文档中提供以下信息: 电力消耗的数据(精确到小数点后第2位); 使用的测量方法; 设备模式的选择或程序的描述; 设备自动切换模式的过程说明; 设备的操作说明; 测试时的各项参数; 有关待机/关机模式符合性评估的设备特性说明。 有关内容还可参见环境保护专题EuP栏目下的“家用和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待机和关机功耗生态设计要求的实施措施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