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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一加油站销售过期大米被罚
2011/10/11 15: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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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10月8日,赤壁市一家兼营食品的加油站销售过期大米,被赤壁市工商局依法予以没收并处5000元的罚款。

  9月17日,赤壁市工商局消保分局执法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某加油站内销售的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靓月米”已超过保质期41天。

  据经营人员交代,该加油站今年4月份以调拨方式,从上级公司购进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靓月米”50袋,保质期3个月,已销售了13袋。由于加油站主要经营各种成品油,疏于对经营的大米进行管理,导致大米过期许久未曾察觉。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过期大米和陈化粮一样含有致癌物质,长期或超量食用对人体有严重危害。赤壁市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该加油站作出了上述处罚。(艾菊桂 吴慧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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