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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商场使用塑料购物袋违法行为有所抬头 工商严查 最高罚2万
2011/10/26 14: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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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限塑令”实施已3年,针对近期部分超市、商场使用塑料购物袋违法行为有所抬头的现象,南通工商局以海门为试点,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限塑”专项整治行动。此后还将在全市展开普查。

  从8月1日起至8月25日,工商部门以商场、超市、小商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对上述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无照经营塑料购物袋,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向非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未在销售凭证上单独标明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等。

  依据塑料购物袋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工商部门将对违规经营者给予处罚。如有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行为的,由工商部门责令整改,并可视情节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未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的以及没有索取相关证照、没有建立塑料购物袋销售台账的,可视情节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未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的,可视情节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塑料购物袋的,也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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