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 黄色:“自动报警”工作 ℃
F5 黄色:“温度检定校准”指示灯 生产用,出厂前检定校准
4.设置报警温度
本检测仪在出厂时设置在一般正堂体温的最高值36.8℃,可以自动进行报
显示面板说明:
F1红色:〝报警〞指示灯
F2黄色:〝自动报警〞工作状态指示灯
F3黄色:〝设置状态〞指示灯
F4黄色:〝辐射系数设置〞指示灯
F5黄色:〝温度检定校准〞指示灯 生产用,出厂前检定校准
F6黄色:〝参考温度〞显示指示灯
4. 设置报警温度
本检测仪在出厂时设置在一般正常体温的最高值36.8℃,可自动进行报警监测。当需要重新设置为其它温度值时,按如下顺序操作。
a)按▲键—F1(红灯)亮,进入报警设置程序。
b)按 F 键—F3(黄灯)亮,开始设置。闪动的数字可以用按下▲键从 1-9 设
定;用按下←移位键实现从右向左的移位,分别将三位数字设定。
c)按下 F 键—确定设置,F3(黄灯)灭。
d)按键 “Measure(测量)”键—F1(红灯)灭,F2(黄灯)亮,系统已进入
超限自动报警程序。
e)再按一次 “Measure(测量)”键—系统恢复到基本工作状态。
5. 自动报警监测
a)按 “Measure(测量)”键—F2(黄灯)亮,进入自动报警监测状态。
b)当前方目标温度超过设定的报经温度时,
—F1 红灯闪亮
—报警蜂鸣器发声,顶部红色报警灯闪亮
—实时显示被测目标的最高温度值
c)再次按 “Measure(测量)”键,1 秒钟后,回到基本工作状态。
注意事项
仪器建议在室内使用(20-30℃),避免阳光直射或者高温环境。
室外使用时避免风速较大或者雨雪环境。
被测人员在检测前最好有 2-5 分钟休息时间,避免洗漱、出汗、剧烈运动等影响面部温度的行为。
仪器通电后最好有 10-20 分钟的静置时间,使用过程中禁止用手接触测温仪前端探头。
三、其它说明
1. 本仪器一律采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研制的专门用于进行体温监测、筛选的红外辐射温度计校准装置——BF50B 黑体辐射源校准装置,检定校准。
2. 本仪器校准时的黑体辐射源校准装置非常接近理想黑体,其空腔有效发射率>0.997,特别适用于体温监测。如果需要调整改变辐射系数,生产者可以提供本机自备的调整改变程序和方法。请用户通过正式手续索取。
3. 本仪器规定校准检定周期为 1 年。对具备校准检定条件的用户,生产者可以提供本机的自校准程序和校准方法;用户需要时可通过正式手续索取。
4. 在本机与环境保持热平衡的条件下,本仪器可以精确地显示环境温度的参考值。对需要了解环境温度的用户,生产者可以提供相关的程序和方法,请用户通过正式手续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