筛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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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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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
为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人身和仪器设备的安全,使实验室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作风严谨、纪律严明、操作熟练、防护通晓的良好涵养。
第二条 做好各种仪器仪表设备的登记建册工作,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性能和安全使用的区界点,以便标明防范的要领。
第三条 准确记住实验室供电、供水、供气的总闸和各分闸的位置,开启和关闭的方向。工作结束后和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及时关闭一切水电气闸门及门窗,并做好防盗检查。
第四条 实验室配电线路、装置(开关、插座、保险丝盒等)布局必须合理、完整无损,带电部分不得外露,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第五条 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防火、防毒、防燥设备器材装置,并适时更新,使之处于有效状态。
第六条 实验室中产生高热器具,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同时要严格按规定安全使用明火。
第七条 对易燃易爆、高压气体、低温液化气体、高压或减压系统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实验,应严格遵守安全防火防爆要求,执行操作规程,实施实验。
第八条 使用有毒药品或气体时,必须保持室内通风透气,要在通风橱或有排风装置的地方进行。剧毒品应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用、双本帐册、双锁保存的“五双制度”。
第九条 有放射性物品,应有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对废弃物要按环保排放要求妥善处理。
第十条 安全工作责任要落实到人,配备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定期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