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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生活用水是百姓赖以生存的必需品,它的安全直接关乎生命健康。不过,我国的生活饮用水标准却严重滞后。数据显示,在国内,城市供水有20%不达标,农村饮用水不达标准更接近50%。也就是说,我国目前有超过1亿城市人口和3亿农村人口喝不到安全达标的饮用水。
饮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饮用水的安全卫生是人体健康的基本保证。为了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在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并规定2012年7月1日,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面实施的最后期限。届时,自来水的水质亦须符合上述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而政府规划滞后,资金不到位,水厂改造工程难开展,中国能否在2012年7月1日全面实施新标准面临考验。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以保护人群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的出发点,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相关的各种因素,以法律的形式作出的量值规定,是保障饮用者饮水安全的基本技术文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有法律效力,是国计民生的大事。
按照中国目前的现状来看:中国大部分水厂,还是采用传统的常规工艺,即“混凝、沉淀、过滤、消毒”。这固然能除去常规悬浮物等杂质,但对于微量有机污染、新型致病微生物等物质,却无能为力。此外,管网陈旧导致的“二次污染”,也影响着管网末端的用户水质。由此看来,在三年后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所有要求,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业内人士对“最后达标期限依旧不能达标”的想法并非杞人忧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