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业网讯 为确保完成今年节能减排工作目标任务,本周二国家发改委提出11项强化举措。最受人关注的是,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山东城市群将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
广东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鉴于环保部牵头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出炉,里面将会就珠三角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重点区域、约束目标等提出要求,我省将在《行动计划》出台后再根据国家要求具体实施煤炭消费总量试点工作。
不过,据今年初省政府印发的《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实施方案》要求,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亿吨以内。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昨日透露,为控制珠三角燃煤对空气的污染,今年,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的城市建成区都要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燃烧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目前珠三角8市已经完成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划定。
三大城市群燃煤量需大幅下降
今年来频发的雾霾天气以及减排压力的增大,令重点区域的煤炭消费再度进入官方调控的视野。
据了解,燃煤是关系到污染减排其中两指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重点排放源,也对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贡献良多。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本周表示,今年以来,我国能耗强度下降速度放缓,污染物排放增量压力加大。同时,要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后三年年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需比前两年平均降幅再降1.03个百分点,节能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
发展改革委提出的11项举措包括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等。当中明确:我国将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山东城市群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加大细颗粒物(PM2.5)治理力度。
事实上,煤炭占据我国能源消费70%以上,去年我国煤炭消费量36.2亿吨,比上年增长3.9%,占世界煤炭消费量的45%,煤炭净进口2.7亿吨,成为世界最大的煤炭进口国。
今年“全国低碳日”期间,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曾解释,人为活动导致的PM2.5增加是造成雾霾污染的主要原因。约一半是生产生活直接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细颗粒物。其中,燃煤等化石能源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
6月,国务院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之后各地各部门陆续掀起治理大气的热潮。北京、河北、四川、山东、浙江等9个省份陆续出台地方贯彻措施,据消息人士透露,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即将出炉,明确京津冀、长珠三角等城市群逐步实现煤炭消费零增长甚至负增长。
发改委能源研究所能源系统分析研究中心主任姜克隽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初步估算,对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这三个大气污染严重的城市群,燃煤总量已经不能只是追求零增长了,而是要让燃煤总量大幅度下降,“比如可以考虑让京津冀下降1亿吨燃煤,珠三角、长三角各下降5000万吨燃煤。此外,省会城市、重点城市也要提出燃煤总量下降目标,全国要力争在未来一两年内达到燃煤峰值并开始下降。”
珠三角
减排压力加大,穗莞燃煤量均大于北京
对于空气污染治理近年走在全国较前列的珠三角来说,对煤炭消费进行总量控制的想法早已有之。《“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都有相关提法。
记者从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获悉,据今年初省政府印发的《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实施方案》,到2015年底,珠三角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6亿吨以内。
“这是继北京、广州、南京等城市推出控煤计划之后,第一次在全国率先提出区域控煤指标。”知名环保组织的能源专家分析,根据广东省2011年煤炭消费总量18439万吨,以及珠三角的GDP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在广东省的占比80%估算,2011年珠三角的煤炭消费量约14751万吨。“虽然1.6亿吨比1.4亿吨还是有增长,但增量已经很小,未来重点城市群应积极实现区域煤炭消费的零增长甚至是负增长,才能保证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方案》同时透露,2013年上半年,珠三角地区就要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工作。不过省能源局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鉴于环保部牵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将出炉,里面将会就珠三角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重点区域、约束目标等提出要求,我省将会在《行动计划》出台后再根据国家要求具体实施煤炭消费总量试点工作。
在着名灰霾研究专家、中山大学博导吴兑等专家看来,相对于北方来说,珠三角经过十几年坚持不懈地治理空气污染,进行脱硫和消烟除尘,以二氧化硫、粉尘为代表的煤烟型污染已经大为减少,目前是以PM2.5、臭氧、酸雨为特征的复合型大气污染。而对燃煤产生的另一大污染物氮氧化物,控制力度仍需加强。
上半年环保部公布的空气质量状况就表明,珠三角9个城市均达到空气新国标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但仅有江门、惠州和珠海3个城市达到二氧化氮年均值二级标准。
“由于前期对二氧化硫等削减量比较大,"十二五"继续减排潜力就比较小,难度更大了。”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十二五”时间已经过半,从中期评估的情况看,国家规定的污染减排4个指标中,与大气相关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量目标均未完成“过半”,大气污染治理问题仍然是我省完成减排任务的关键。今年上半年的减排情况,氮氧化物也成为未能完成年度过半任务的指标之一。
虽然珠三角对燃煤污染物削减力度大,但燃煤量并不小。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郝吉明去年表示,广州、东莞等地的燃煤使用量比北京还高,已经达到每年2900万吨,而大部分燃煤集中在火力发电厂,即便是电厂进行了如脱硫脱硝之类的末端处理,但是以新国标来衡量,减排的效果并不明显。
治理
珠三角城区年内禁燃煤
对此,环保部门今年起通过强化珠三角各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减少燃煤量。
根据《珠三角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方案》,今年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应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将城市建成区全部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已建成的不符合要求的各类燃烧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已划定的禁燃区应根据城市建成区的发展适时调整划定范围。
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珠三角8市除了东莞外都已经划定了城区禁燃高污染燃料的范围,“只有东莞可能仍在走程序”,但今年内珠三角9市都需全部划定。
深圳早在2011年大运会前就规定全市范围均禁燃高污染燃料。广州从2009年亚运前就将环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在2014年底前,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等4个区基本建成“无燃煤区”。2016年底前,白云区、番禺区、从化市等3个地区基本建成“无燃煤区”。珠海、中山、佛山等地都在去年划定或将已划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除了划定禁燃区,锅炉整治和火电厂的建设也将成为控制燃煤的重点。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珠三角大概有8000多台锅炉,除了依法淘汰禁燃区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还要求各市通过集中供热淘汰原有高污染锅炉,明确列出淘汰清单。
如今年列入省重点督办环境问题的东莞麻涌工业锅炉集中整治,东莞市政府拟投2000万元补助集中供热,淘汰燃煤小锅炉。
此外,珠三角地区还严格控制燃煤燃油电厂建设,原则上不再规划建设燃煤燃油电厂和企业自备电站。今年将加大“煤改气”力度—建设珠海年接受处理350万吨LNG项目及配套输气管线,珠海横琴岛燃气多联供、中山民众燃气热电联产、珠海高栏岛经济区天然气热电联产、广州西村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等燃气电厂项目。重点实施广州市新塘环保工业园及周边地区热电联供改造。
相关环保专家更透露,虽然国家尚未给珠三角各市分配煤炭消费的总量,但珠三角不少地区已经先行制定目标。根据各市公开的计划,2016年底,广州市工业燃煤消耗量力争较2010年削减50%左右。东莞市也提出,到2015年底,东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3000万吨以内,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煤炭总量平衡和等量替代、减量替代等创新的制度。
“只有各地坚持联防联控,并在控制煤炭消耗量上各尽其责,痛下决心,整个珠三角空气才会逐步改善。”该专家说。
关键词:珠三角,禁止燃煤,节能减排,大气污染,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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