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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特大地沟油案主犯被判无期 5千吨地沟油售出
2013/10/10 10:31:53
浏览:966
核心提示:“连云港特大地沟油案”主犯康润公司法人代表王成奎则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这是“两高”发布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以来,我省法院对“毒食品”刑事犯罪作出的最重判罚。

江苏特大地沟油案主犯被判无期 5千吨地沟油售出

核心人物:李文林

  ■身份:泰兴富康食用油脂加工厂老板

  ■案件概况:

  向昨天宣判的25名供应商购入1892吨毛油原料,花了1248万元,这只是一部分。

  ■判处:(另案处理中,详情尚未披露)

  重判重罚

  昨天,江苏省高院组织集中宣判了连云港特大 地沟油 案等4起危害 食品安全 的刑事案件。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43名被告中42人被判处七个月到十五年不等刑期;“连云港特大地沟油案”主犯康润公司法人代表王成奎则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这是“两高”发布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以来,我省法院对“毒食品”刑事犯罪作出的最重判罚。

  昨天4起案件中43名被告人除了领刑外,还被处罚金共计4102万元。法院系统对“毒食品”案作出大快人心的判决的同时,省高院、省检察院和省公安厅昨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意见》,今后对产销“毒食品”的犯罪分子,不光在刑罚打击上从严,而且在财产刑判罚上也将加大力度,至少判处他们生产、销售金额两倍以上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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