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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 | 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陕西省政务大厅(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 | ||
设备招标四处详细地址 | 华融国际商务大厦5楼A5D室(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 | ||
邮 编 | 710061 | ||
联系人 | 张坤、任君 | ||
电 话 | 029-82309693 | ||
传 真 | 029-82309063 | ||
银 行 | 人民币账户 | 开户行 | 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
账 户 | 611301151018010003843 |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2 | 局放仪 | 1台/套 | 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 | 西安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条款号 | 内 容 |
说 明 | |
1.1 | 资金来源: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
2.1 | 招标人名称: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大庆路485号 电 话:029-84223309 传 真:029-84231011 |
2.2 | 招标机构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政务大厅三层 执行部门:设备招标四处 详细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5D室 联 系 人:张坤、任君 电 话:029-82309693 传 真:029-82309063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 |
6.1 | 投标答疑会:不适用 |
11.1 | 投标报价:现场交货价 (包括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服务及一切税、费) |
11.2 | 2)备品备件: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11.3 | 备选方案:不允许备选方案 |
13.3-3) | 用于评审的其他资格文件: (1)投标人必须提供最近年份已通过年审的、有效的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投标除外); (3)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厂或产品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如果是产品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应附制造厂给产品总代理商出具 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产品总代理商的公章。] (4)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5)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6)投标人及制造厂的基本情况介绍或资格声明; (7)设备制造厂家ISO9000体系质量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产品的彩色样本。 说明:1、(1)-(4)项为必备资质,必须全部提供;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为综合评审资质,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提供的文件不齐全,则由评委会视响应情况扣除相应分数。 2、所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的资格文件,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会可要求查验原件,投标人应该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供,否则有可能导致废标。 |
14.2 | 质量保证期: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 |
15.1 |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总价的1.5~2%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汇款,不接受现金、支票或汇票形式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
16.1 | 投标有效期:90天 |
17.1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递 交 | |
18.3 19.1 |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华融国际商务大厦5楼A5B会议室 |
开 标 和 评 标 | |
22.1 | 开标时间:2012年6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融国际商务大厦5楼A5B会议室 |
23.4.2 |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一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
31 |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标准收取,收到中标通知书内十个日历日内一次付清。 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办法详见“附件二” |
条款号 | 内 容 |
1.1-6) | 招标人名称: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大庆路485号 电 话:029-84223309 传 真:029-84231011 |
1.1-7) | 卖方名称:中标人 |
1.1-8) | 项目现场: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
1.1-10) |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4个月 |
6.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约定 |
6.3 | 履约保证金形式:合同约定 |
7.2 | 在货物制造厂检验和测试:不适用 |
11.1 |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1)、2)、3)、4)、5) |
12.1 | 备品备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13.2 | 质量保证期: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12个月 |
13.4 | 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14.1 | 索赔及赔偿要求: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
15 | 付款方法和条件: 合同签订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预付款;设备运到买方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买方再给卖方支付合同总价80%的货款;质量保证期满后,买方付给卖方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买 方付至90%货款时,卖方必须出具合同总价的增值税发票。 延期交货罚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8%罚款。 |
27.1 | 仲裁地点:西安市 |
30.1 | 通知买方的地址:签订合同时确定 通知卖方的地址:签订合同时确定 |
其他 | |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2 | 数字式局放仪 | 1台/套 | 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 |
类别 | 总分 | 评审内容 | 最高 得分 | 说明 | |
技术 | 45分 | 1.2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15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2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委会根据投标响应情况增加0.5-3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扣除相应分数,扣完为止。本项得分最高为15分。 |
2 | 其它技术优势 | 30分 | | ||
2.1 | 关键配件的选型及主要外购件的选 择:机床主要运动、传动和控制系统 元器件选择的品牌、生产厂家和产品产地。 | 10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7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委会根据投标响应情况增加0.5-3分。 2、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扣除相应分数,扣完为止。 3、本项得分最高为10分。 | ||
2.2 | 投标产品设计、配置、制造水平:产品设计及配置先进、科学、合理,满足工艺要求。制造选材要求质量可靠、制作精良、省材。安全、环保都要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 7分 | 评委会根据2.2-2.5项所列出的各个因素,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和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优劣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自主打分。 | ||
2.3 | 产品的结构型式:产品结构稳定、 合理,满足工艺要求。 | 6分 | |||
2.4 | 设备生产厂家生产、检测能力:制 造商具备齐全、完好的生产和检 测设备,检测手段完善、数据精确、 可靠、完整。 | 4分 | |||
2.5 | 制造厂有完备、可靠的质量管理体系、有足够的设计、工艺、加工、检验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3分 | |||
价格 | 35分 | 投标报价 | 35分 | 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价: 2、 以所有有效投标价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3、 当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得35分;当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时,按(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计算得分。 4、 投标报价不完整的,得0分; 评委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认为某投标价有低于成本价嫌疑的,得0分 | |
商务 | 15分 | 招标商务条款 | 5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扣除相应分数,扣完为止。 |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5分 | ||||
投标产品业绩 | 5分 | 近三年来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同系列的设备在国内应有成功的用户,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提供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并附用户使用证明或合同复印件等)。由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材料情况自主排序赋分。 | |||
资质 | 5分 | 综合评审资质 | 5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满分;每偏离一项由评委会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扣除相应分数,扣完为止。 | |
备注 | 1).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第一时,比较技术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得分仍相同,比较价格得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价格得分仍相同,则由全体评委成员无记名投票,以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2).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3).评委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有串标、弄虚作假嫌疑或严重脱离市场价的投标,该投标人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4). 由于投标文件有矛盾,造成对投标人不利的评标结果,由投标人自负。 5). 评标过程中,若出现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暂停评标,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6).各种计算采用插入法,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服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 |
500-1000 | 0.8% |
1000-5000 | 0.5% |
5000-10000 | 0.25% |
10000-100000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