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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环保厅公布一季度环境执法检查情况,全省有5家污水治理企业超标排污登上黑榜。
处理污水、治理污染的企业,却成了致污排污的重灾户,确实让人不是滋味。现实中,执法人员如果执法犯法,定会遭人唾弃;做人要是出尔反尔,往往遭到大家的厌恶。那么,这些企业的行为,不用多说,社会自有公论。
守法经营是对一家企业的最基本要求。在守法的前提下,企业还要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心和社会公德。污水处理是将城市生活污水通过生化处理,使之达到排放标准。而上黑榜的5家企业明知自己是以处理污水盈利的企业,却瞒天过海超标准排放污水,这不仅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也严重背离了社会公德。
当然,如果把板子仅仅打在违法企业的屁股上,也有失公允。人们不禁要问,政府监管部门责任在哪?污水处理企业涉及的环保民生行业,理应成为当地环保部门监管的重中之重。污水处理后是否达到排放的标准,这个指标动态性很强,环保监管不说每天要监测检测,至少要隔三差五经常测一测。企业的自觉和守法,往往多出自政府部门的严管。企业在政府的眼皮底下致污排污,管理部门却不知不晓,等到上级环保部门暗访查获,当地才如梦初醒。说轻了,是监管不力失职失责;说重了,是放任不管渎职犯罪。
所以说,企业排污,政府有责,这个责就是监管之责。
水不是个小问题,污水超标排放一旦污染当地水源,会造成社会不宁、百姓不安。兰州“水事件”警钟刚过,江苏靖江水警钟再响。企业、政府都应该好好掂量掂量自己手中的责和权。
安徽一季度环境执法检查 5家污水治理企业登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