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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计量?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或者说是以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为目的的测量。
它涉及整个测量领域,并按法律规定,对测量起着指导、监督、保证作用。
二、《计量法》的立法宗旨和调整范围是什么?
《计量法》是1985年9月6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计量工作是经济建设中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涉及到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国内外贸易以及人民的生活、健康、安全等各个方面。经济越发展,越需要加强计量工作,加强计量法制监督,所以计量立法的宗旨,主要是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健全计量法制,解决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全国量值的准确可靠问题,《计量法》中的各项规定都围绕着这两个核心问题。但是《计量法》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促进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保护消费者免受不准确或不诚实测量所造成的危害,保护国家权益不受侵犯。
《计量法》的调整范围在本法第二条中做了明确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国人民解放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凡是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法》有关条款中规定的使用计量单位,开展计量认证,实施仲裁检定和调解计量纠纷,进行计量监督管理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都必须遵守《计量法》的规定。
三、我国计量规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计量法规体系是指以(计量法》为母法及其从属于(计量法》的若干法规、规章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计量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法律,即(计量法);
第二是法规,包括国务院依据(计量法}制定或批准的计量行政法规,如(计量法实施细则)。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等,迄今共有八件。其次还包括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计量法规;
第三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的有关计量的部门规章,如(计量法条文解释)。(计量基准管理办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办法)。货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等,迄今共有三十多件。其次还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计量管理办法,·如《国家海洋局计量监督办法》等。此外,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地方计量管理规范性文件。
以上三个方面的计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构成了我国计量法规体系,这些法规体系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具有不同的层级效力,其中(计量法)是具有最高效力的。
四、什么是计量器具?计量器具如何分类?
计量器具是指能用以直接或间接测出被测对象量值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和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计量器具广泛应用于生产。科研。领域和人民生活等各方面,在整个计量立法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因为全国量值的统一,首先反映在计量器具的准确一致上,计量器具不仅是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而且是计量部门提供计量保证的技术基础。
按结构特点分类,计量器具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量具。即用固定形式复现量值的计量器具,如量块、破码、标准电池、标准电阻、竹木直尺。线纹米尺等;(2)计量仪器仪表。即将被测量的量转换成可直接观测的指标值等效信息的计量器具,如压力表、流量计、温度计、电流表。心脑电图仪等;()计量装置。即为了确定被测量值所必须的计量器具和辅助设备的总体组合,如里程计价表检定装置、高频微波功率计校准装置等。
按计量学用途分类,计量器具也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3)工作计量器具。
五、什么是计量基准器具?
计量基准器具简称计量基准,是指用以复现和保存计量单位量值,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作为统一全国量值最高依据的计量器具。通常计量基准分为国家计量基准(主基准)、国家副计量基准和工作计量基准三类。国家计量基准是一个国家内量值溯源的终点,也是量值传递的起点,具有最高的计量学特性。国家的计量基准是用以代替国家计量基准的日常使用和验证国家计量基准的变化,一旦国家计量基准损坏,国家副计量基准可用来代替国家计量基准。工作计量基准主要是用以代替国家副计量基准的日常使用。检定计量标准,以避免由于国家副计量基准使用频繁而丧失其应有的计量学特性或遭损坏。计量基准器具的地位,国家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货量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最值的最高依据。”建立计量基准器具的原则,是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统一规划,组织建立。属于基本的、通用的计量基准器具,建立在国家设置的决定计量检定机构;属于专业性强的或者工作条件要求特殊的计量基准器具,可以授权其他部门建立在有关技术机构。
六、什么是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有哪些?
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用于检定其他计量标准或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包括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在量值传递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即将计量基准所复现的单位量值,通过检定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从而确保工作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确保全国测量活动达到统一。为了使各项计量标准能在正常的技术状态进行工作,保证量值的溯源性,计量法规定凡建立计量标准,都要依法考核合格,才有资格进行量值传递。我国《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规定社会公
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是国家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必须按该办法进行考核。根据该办法第七条的规定,计量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有以下四类:(1)要求计量标准设备齐全配套,技术状态良好,并经主持考核的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2)具有正常工作需要的温度。温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和工作场所;(3)计量检定人员应取得所从事的检定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件;(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手册。包括计量标准的保存。维护。使用制度、周期检定制度和技术规范。计量标准考核分别由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的,由主持考核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并确定有效期。有效期满前六个月,持证单位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复查。复查合格的,准予延长有效期。
七、什么是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简称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是指经过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批准,作为统一本地区量值的依据,在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的计量标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与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的区别在于,在处理计量纠纷时,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仲裁检定出具的数据具有法律效力。部门、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要想取得上述法律地位,必须经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专门授权。
八、什么是计量检定?
计量检定是指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包括检验和加封盖印等。它是进行量值传递的重要形式,是保证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计量检定按照管理环节的不同,可以分以下五种:(1)周期检定,即对使用过一段时间的计量器具进行的定期检定;(2)出厂检定,即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事业单位在销售前进行的检定;(3)修后检定,即对修理后的计量器具在交付使用前进行的检定;(4)进口检定,即进口计量器具在海关验放后由有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的检定;(5)仲裁检定,即以裁决为目的的检定。计量器具按照管理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两者又统称为计量法制检定。
九、什么是强制检定?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强制检定是指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实行定点、定期的检定。强制检定的强制性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检定由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强制执行。(2)检定关系固定,定点定期送检。(3)检定必须按检定规程实施。
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计量标准,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二是工作计量器具,即直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1987年4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同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下列工作计量器具,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实行强制检定:
1. 尺 2. 面积计 3. 玻璃液体温度计 4. 体温计
5. 石油闪点温度计 6. 谷物水分测定仪 7. 热量计 8. 砝码
9. 天平 10.秤 11.定量包装机 12.轨道衡
13.容重器 14.计量罐、计量罐车 15.燃油加油机 16.液体量提
17.食用油售油器 18.酒精计 19.密度计 20.糖量计
21.乳汁计 22.煤气表 23.水表 24.流量计
25.压力表 26.血压计 27.眼压计 28.汽车里程表
29.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 30.测速仪 31.测振仪 32.电度表
33.测量互感器 34.绝缘电阻、接地
电阻测量仪 35.场强计 36.心、脑电图仪
37.照射量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