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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静电鞋、导电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防静电性能和导电性能的各类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HG/T2495 劳动鞋
QB1002~1005 皮鞋
3 产品分类
3.1 防静电鞋
a)防静电皮鞋;
b)防静电布面胶底鞋。
3.2 导电鞋
a)导电皮鞋;
b)导电布面胶底鞋。
4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4.1 电气性能
4.1.1防静电鞋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检验,电阻值范围为100kΩ~1000MΩ。
4.1.2导电鞋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检验,电阻值不大于100kΩ。
4.2 物理机械性能
4.2.1防静电皮鞋、导电皮鞋应符合QB1002~1005规定。
4.2.2防静电布面胶底鞋,导电布面胶底鞋应符合HC/T2495规定。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由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对鞋的电气性能逐只进行检验,符合本标准4.1.1或4.1.2规定方能出厂。
5.2 型式检验
5.2.1型式检验条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生产过程中,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周期性检查;
d)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e)当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了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2.2型式检验项目
5.2.2.1 防静电皮鞋、导电皮鞋型式检验项目:
a)电气性能;
b)外底耐折;
c)外底耐磨;
d)成鞋剥离强度;
e)外底橡胶硬度(邵尔A)。
5.2.2.2 防静电布面胶底鞋、导电布面胶底鞋型式检验项目:
a)电气性能;
b)围条与帮面粘附强度;
c)外底橡胶拉伸强度;
d)外底橡胶扯断伸长率;
e)外底磨耗减量;
f)外底橡胶硬度(邵尔A)。